土木学院全体同学:
2012年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[2011]45号)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,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: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不准提前离校,未经批准提前离校的学生,一律按旷课论处。
2、要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包括人身、财产、行路、住宿安全等。凡贵重物品妥善保管。
3、假期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,在此期间发现学生规违纪行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。
4、请各位同学在假期期间务必保持清醒冷静,严禁参加各种非法游行示威活动。
5、务必按时返校,凡未按时返校的学生,将按照学校新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最后祝同学们假期平安愉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