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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湖南省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

  湘教通[ 2012] 619号 

有关高等学校: 

 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,确保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,根据《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湘教发〔2012〕1号),决定对湖南省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2012年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  一、检查范围 

  196个“十二五”省级重点学科和60个“十二五”省级重点建设学科。 

  二、检查内容 

  1.《湖南省“十二五”重点(建设)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》完成情况; 

  2.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(含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); 

  3.学科大型仪器设备上网共享情况,各省级重点(建设)学科的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须在“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”(http://equip.hnedu.cn)公布; 

  4.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,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。 

  三、有关工作要求 

  1.年度检查是全省“十二五”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,希望各校各学科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切实做好自查工作。我厅将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抽查。 

  2.请各校及各重点(建设)学科于12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,并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我厅科技处: 

  (1)各重点(建设)学科填报《重点(建设)学科年度自查报告》(见附件1)和《湖南省“十二五”重点(建设)学科年度检查表》(见附件2)。年度检查表中的平台、项目、奖励等重要内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证明材料不需报送我厅,但要求报送学校留存备查)。 

  (2)学校填报《学校重点(建设)学科建设年度自查报告》(见附件3),同时提供本校重点(建设)学科2012年度建设成果汇总清单(见附件4)。 

  (3)学校下拨省级重点(建设)学科建设经费及配套经费的相关证明材料。 

  以上材料请报送纸质版一式1份,同时需报送相应电子版。联系人:王荣;联系电话:0731-84739947;E-mail:4739947@163.com。 

附件:附件1:《重点(建设)学科年度自查报告》体例及内容要求.doc  

      附件2:湖南省十二五重点(建设)学科年度检查表.doc  

      附件3:《学校重点(建设)学科年度自查报告》体例.doc 

      附件4:学校学科建设成果汇总清单(格式).xls

  湖南省教育厅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11月7日 

附件:
P020130613368675149568.xls
P020130613368674689775.doc
P020130613368674835949.doc
P020130613368674999789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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