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学生清明节假期安全注意事项的通知
时间:2011-04-01 浏览次数:
土木学院全体同学:
根据我校《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2011年4月3日(周日)、4日(周一)、5日(周二,清明节)放假,共3天。4月2日(周六)上4月4日(周一)的课。
二、分团委学生会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。各专业班级统计好同学假期去向,于4月2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三、清明节假期要遵守社会公德,杜绝迷信,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。预防因扫墓明火引发的山林火灾,
四、要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包括人身、财产、行路、住宿安全等。凡贵重物品妥善保管。
五、假期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,在此期间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。
六、务必按时返校,凡未按时返校的学生,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最后祝同学们假期平安愉快!
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1年4月1日

